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餐饮业,满足群众日常服务需求。根据《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总体方案》(沪肺炎防治办〔2022〕612号)和《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沪肺炎防治办〔2022〕654号)
上海市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餐饮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组,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做好人员和场所防控、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毒工作。
3.督促员工完成整个接种过程,符合要求者需完成加强接种。
4.实施员工信息采集、健康监测、防疫培训、应急演练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并对异常人员进行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协同处置,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始终处于激活状态。
5.企业要储备14天的抗原检测试剂、口罩、消毒用品、温度计、防护服、口罩等各类防疫物资,确保企业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营业场所人员的准入控制
1.营业场所入口处必须设置健康检查一体机的“场所编码”或“数字岗哨”。
2.客户应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描现场编码或数字岗哨(72小时内核酸检测必须为阴性),测得的温度正常(
3.对电子信息登记有困难的老弱人员,要提供登记帮助,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跟踪。
三。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1.员工进行日常核酸检测等等。企业自有配送人员和从事冷链岗位的人员按相关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2.加强从业人员跟踪管理,对有生活史、旅行史、与疫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记录员工体温和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的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当地防控部门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进行隔离。
4.所有在职员工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
四。限制聚餐
1.实施餐饮服务的记录管理。餐饮企业可向区防控办备案,经相关监管部门检查评估后,方可恢复餐饮。
2.控制就餐人流。扩大表格之间的间距。大中型餐厅(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上)70%的座位设置在大堂,餐桌间距必须在一米以上。方(长)桌交错坐,标准圆桌交错坐。小型餐饮饭店(营业面积小于150平方米)应当按照最大承载量50%的比例控制用餐人数。方(长)餐桌应坐在不同的位置,标准圆桌应坐在不同的位置。
3.使用非接触式订购和结账。在就餐区、结账区、店内外等候区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区域设立“一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优先考虑非接触式点餐和结账。
4.提倡预约、分时、错位用餐。倡导用餐预约制,合理安排消费者到店时间。实行分时用餐、错开用餐,确保顾客用餐安全。特别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食用,重新包装成盒饭,送到岗位的方法。
5.倡导餐饮新时尚。根据《上海市公共筷、勺、分餐制服务规范》提供用餐服务,鼓励餐桌长制。用餐时间一般在1.5小时左右,用餐者吃饭前后都戴口罩。
五、严格执行场所和设施消毒
1.企业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前,应分段、分区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重点区域逐一消毒,做到不留死角,杜绝死角。
2.每天定时开窗通风消毒生产销售服务场所环境,清洁消毒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外卖通道和工作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垃圾桶、厕所等。)每天频繁联系三次并做记录。每一桌顾客用餐完毕离开后,都要及时对桌椅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3.采购的商品应由专人接收,入库前用持续喷雾器对商品表面进行喷洒消毒。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登记追溯制度。
4.如果有运输车辆,每天要用消毒湿布巾或持续喷雾器对车辆进行两次消毒。
六。加强外卖安全管理
1.外卖送餐员取餐时应检查快递骑手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使用过的保温箱、物流车、周转用具每天都要清洗消毒。
2.线下外卖应严格执行顾客扫码、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等防疫要求。
七。做好急救工作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当相关人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异常,且“健康码”为红黄色时,第一时间向当地防控办报告,对异常人员佩戴KN95/N95口罩,就地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
2.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异常的,企业应配合当地防控办按相关程序将相关人员运送至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调查,或在临时隔离观察区实施重新采样和复检;对于红黄相间的“健康码”,企业要配合当地防控办做好后续工作。
3.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等时。在经营场所内,区防控办、企业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共同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调查、区域控制、核酸筛查、环境消毒等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
八。加强动态监管
各区要结合食堂修复,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餐饮行业数字化管理,将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平台、场所编码或数字化定点监控平台、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平台接入各区城市交通中心,实现“一网统一管理”。
以上指引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