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兰州办理教师资格证指南
事件名称教师资格认可 | 设置基础《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任教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任教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有关部门组织认定。 | 处理条件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的社会工作者;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申请材料1.《教师资格申请表》及近期证书二寸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承诺时限26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 | 接受单位市教育局 | 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3: 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 搬运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座5层C区 | 联系号码0931-4818327 | 监督电话(号码)0931-4818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