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辅导员联系方式

lnstagram2022-08-27  13

2021南京邮电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40人

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第三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南京亚东新城文远路9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干部主要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会、科协);校长、副校长、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2.有2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工作经历,不包括个别学生的实习和兼职经历。3.具有3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学生干部就业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社会招聘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八)取得mainland China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11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11月11日16:00;

3.陈述答辩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11月1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11月13日16:00;

5.付款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日09: 00至2021年11月14日。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已缴费但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不予退还。

(三)通过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打印准考证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

①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电话:025-52616712;

②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布。

(四)登记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5× 45mm)免冠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比例为1: 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5.申请时,请在“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月份)。

6.职位被减少或取消的考生,不能递补其他职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一)检查方法

考试方式有: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等相关内容,教学大纲和教材没有规定。分数线是60(满分100)。

2.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办公网(http://rsc.njupt.edu.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姓名、职位、笔试成绩及排名。

3.心理测试:主要以回答的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分。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 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布考试相关安排。考生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形式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资格审核由学生处负责。审核时,必须查验申请人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3)公告、岗位表中要求的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的证明材料;(4)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2020年毕业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此内容)。请提交上述材料的另一份复印件。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其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团委和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专职辅导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书中应注明职位及职位的起止年份。工作经历不包括学生时期的个人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学生干部就业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4.招聘工作(从报名截止到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5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的,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等的,采用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名次。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空,一次性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经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邮电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间,不得转岗或交流到校内非辅导员岗位。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审批后,60日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关系证明,或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85866262联系人:李小姐

七。招聘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驻地监察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进行了监督。监督电话:025-85866836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第三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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