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福州市长乐区在对该区集中隔离点的控制人员筛查中,发现2人(肖某、肖某)呈阳性。他们是外地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经福州市疾控中心检查为阳性。
附加到主活动轨道:
病例1:肖某,女,35岁,湖北人,住福州市长乐区钱莹街道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是外来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3月17日上午在福旺堡点(与住处同处,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开业,9时50分在住处接待杨某某1(阳性检测者)和夫妇,10时20分在住处接待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和朱某某夫妇。1时30分,朋友杨某某1(阳性检测者)、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父亲肖某某等10人在下洋大排档(下洋村大白石190号)聚餐。13时,肖某某到下洋村星光家具厂上班。13时至16时50分,其余9人返回包子铺打牌。16时50分,他们再次与除肖某某外的其他9人见面。
3月18日、19日5:00-11:00在王宓包子铺开业,打烊后不出门。
3月20日11:00到下洋村口核酸采样点,戴口罩。13时乘坐朋友杨某某2号(阳性检测者)的车前往仓山区程门镇谢安村,16时乘坐朋友杨某某的车返回夏阳住处。这段时间我在杂货店(下洋村新村南3号)买东西,其余时间都没出门。
该店于3月21日8:00前在王宓包点开业,但闭店后未出门。12点35分被运送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2:肖某某,男,59岁,湖北人,是病例1的父亲,住福州市长乐区钱莹街道下洋村星光家具厂505室,是外籍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3月17日,7:30到11:30,在星光家具厂上班。11:30下班后,步行至下洋大排档(下洋村大白石190号)。12:00到达后,与朋友杨某某1(阳性检测者)、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女儿肖某等聚餐。,并在13: 00走回家具厂,13:00。
3月18日、19日,7:30-11:30,13:30-17:30在星光家具厂上班。下班后在工厂食堂吃了饭,回宿舍休息。这期间我没有出门。
3月20日7时51分至8时27分,自动驾驶电动车在闽侯县尚干镇向倩路80号农业银行ATM机取款,后戴口罩在向倩路125号建设银行ATM机存款。8点31分,我开着电动车回到夏阳星光家具厂上班。11点半下班后,我步行到女儿肖某家(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吃午饭。晚饭后,我回到宿舍休息。22:00去下洋村口的核酸采样点采样,其余时间没出门。
3月21日上午去星光家具厂上班,12:35转到集中隔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