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亲属关系公证指南
一、事情描述: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员根据经过公证的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的真实、合法的活动。
二。备注:
1.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局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户籍在本所所在地。非当地户籍的,需提供在当地居住/工作证明(一年以上);
②从中国出境定居国外的,不再是中国公民或者持有港澳台地区身份证件的,可以在申请人出境前向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亲属关系的范围仅限于证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亲属必须在证明信中说明亲属关系的来源。例如,堂兄弟应该表明是他母亲或姐妹的孩子还是他父亲或姐妹的孩子。
3.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代替证明信:
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户口本上有关系反映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①原出生公证书或原亲属关系公证书;
②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③“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
④原住户成员间的亲属关系、派出所历史户籍档案等。可以体现或者作为亲属关系的证明;
⑤本人个人人事档案一页复印件并盖章。
4.日本使用的亲属关系公证,如果需要申请人或关系人的详细地址,证明信一般要精确到街道门牌号。
5.申请人已注销户籍出境,原户籍所在地户口簿无其他信息反映的,还应当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公证书在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都有使用。如果您需要按照原文对译文进行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此项。
7.香港、澳门等地以外出生的居民申请的公证事项。对于他们与台湾亲属的关系不予受理,而应由出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三。材料准备:
1.申请人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的申请人提供常住居民登记卡原件一页和户籍所在地单位盖章的第一页复印件;
2.相关当事人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①关联方移民并成为外国国籍,提供关联方外国身份证和护照复印件;
②关系人经常在国外居住,尚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国内身份证、户口本已注销。应提供相关人员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护照复印件和外国滞留证明;
③如果关系人已经死亡,应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公安部门或者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特殊:送澳洲使用的父母申请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父母只有几个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4.不是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您申请的公证事项,请按照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据材料。
四。费用
1.全国各省公证处公证费不同,公证费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外,其他可能的费用包括:公证书翻译费、文件翻译费、复印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和文件翻译费的价格根据你需要翻译的语言不同而不同。
4.复印费根据您需要的公证书份数收取,每增加一份收取一份复印费。
五、申请流程
1.在线申请:
①发起:如果公证处在本平台支持网上申请,可以直接在平台发起申请。
②审核: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和证据材料。提交后,公证处会审核你的申请。在审核过程中,公证处可能会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③受理:审核通过后,可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直接支付公证费(部分公证处仅支持线下领证时支付费用)。付款后,将直接接受投标。你只需要等系统通知你去公证处拿公证书就可以了。
④领取:去公证处领取证书时,请记得带上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以便公证员核实真伪。
2.向公证处申请:
①申请:可以去公证处进行相关咨询,公证员会根据你的申请要求告诉你应该提交的证明材料。到达受理窗口后,公证员通过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②受理:公证员受理您的申请后,请交齐所有证明材料,并按公证员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员将对您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您根据所申请的公证事项填写并签署相关表格和文件。
③缴费:公证承办单位给你发收费通知后,你就可以拿着通知到收费处缴纳公证费,领取公证发票。
④领取:公证书制作完成后,公证处会通知你到现场领取,你可以携带你的身份证明到本处领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