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

省略号怎么打2022-08-27  7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3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指挥部通知(33号)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双码双检”(新康码和行程单码)追踪筛查功能,全力保障全市公众健康安全。现将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规范“新康码”、“乘车码”登记张贴、扫码查验等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全市各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场所、交通站点、公交车辆将严格按照“一楼一码”、“一店一码”、“一车一码”的要求,于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新康码“场所登记码”的登记应用工作(具体操作流程:打开微信, 找到并关注“信用青海”填写单位及防控负责人信息,提交登记申请,经“新康码”后台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场所登记码”并张贴在醒目位置,供出行市民扫码查验。

各类公共场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扫遍每一个入口”、“扫遍每一次乘车”的要求,安排专人监督扫码和现场检查路人“双码”,重点检查新康码乘车码的红色码、黄色码和“*”号。一旦发现,他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在检查“双码”是否存在上述情况的同时,每个居住区还必须检查“近期居住史”、“接种疫苗”等关键信息。如有省外“回宁夏”、“双码异常”、“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等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和疾控中心报告。

广大市民要以对自身生命和他人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双码”检查,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未按相关要求登记、张贴场所登记代码,或未严格核查“双码”的各类场所,一旦发现或造成疫情,将严厉采取关停整改等惩罚措施。对隐瞒、谎报、缓报、漏报、阻碍他人报告“双码”异常人员信息的,以及拒不配合或未按要求开展“双码”检查,其行为造成疫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西宁市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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