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应该及时处理。首先要做的是打电话给交警和120。然后,事故发生后,一方没有参与交通事故。这是逃避吗?边肖通过你的提问带来了“不参加事故处理算不算逃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因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无责任而离开现场、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等八种情形,将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为伤者或其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8.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协商不成支付的补偿费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
以上八种行为都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同等责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此外,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
(四)明知机动车无号牌或者报废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至于你提出的“不参加事故处理算不算逃逸”的问题,如果不参加事故处理,不能简单地说构成逃逸,需要根据他的动机和行为来认定。如果是故意逃逸,属于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