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保报销对象
报销对象:
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没有报销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下列费用: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或者出国到香港、澳门、台湾就医;
2.由第三责任方承担;没有第三方责任方未能在24小时内记录事故;
3.应由公共卫生承担;各种贵重疫苗和预防接种费;
4、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5、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接受治疗的;因自杀、自残、吸毒和戒毒等原因正在接受治疗。;
6.各种体检和入学考试;各种瘦身、增肥、增高、美容、健美项目;近视矫正;非功能性整容手术、骨科手术等。;
7、按规定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