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疫情期间对外服务公告
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对外服务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对外服务调整公告如下:
即日起,进入中心办公室的办公人员应主动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旅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如果没有异常,他们会取号办理相关业务;对于体温异常者,会建议先就医,并按规定告知相关部门。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核酸报告的,在中心大厅设置疫情防控专用窗口。
疫情防控期间,人才业务接待地点和时间为:
接待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D座一楼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座一楼
(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接待时间:
从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 00-16: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企业和群众采用电话咨询、网上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我们会通过纸质材料快递、材料扫描、文件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受理和处理。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常宁虹桥才艺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