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省、就业优先、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人社
一、招聘人数
2022年,我省计划招聘3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学、支农、医疗、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计划、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目标
重点招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协助招收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聘选拔。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登记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7月1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KB-30KB)。
3.注册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招聘选拔。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招聘选拔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应于7月1日17: 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应在7月1日17: 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书》,逾期不予审核。注意:报考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计
1.现场审核时间: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2.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招聘岗位资格的现场审核,需提供生源证明(毕业学校或档案机构出具,或其他能证明生源的材料)。
3.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下一步参加具体招聘选拔程序的有关事宜由各市自行确定,结果将及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招聘和甄选
招聘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招聘选拔时间和方式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体检和考核
资格认定、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市“三支一扶”规划办公室负责并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拔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名单确认。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通知报考人员本人。报考人员确认放弃的,可按招聘选拔顺序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
(5)宣布候选人
省“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将汇总各市上报的拟招聘人选名单,统一正式公布。
五、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服役期间的相关待遇
“三支一扶”计划员服务期间,主要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工作,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女童之家辅导员等职务。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
(二)与服务到期相关的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岗位。
3.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申请硕士学位的,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为其保留录取资格。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成人高校本科。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其中,设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支持。“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创业者,在工商登记注册的网商从业人员平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的网商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免费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可享受其服务区域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被国有企业聘用的,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从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工作时间;首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优惠政策。
8.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格证明,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办理考试手续。
9.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机关、企业参加考(聘)用、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0.表现突出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推荐参加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相关奖项的评选。
六。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024-22904752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24-12333-0
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
沈阳024-31401083
大连0411-84618709
鞍山0412-5539184
抚顺024-52443200
丹东0415-3105856
锦州0416-5055177
营口0417-2980126
阜新0418-2680166
辽阳0419-2269899
铁岭024-74844013
朝阳0421-2638175
盘锦0427-2288211
葫芦岛0429-6660756
附件: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
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