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武汉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病例4例。新病例的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 郭某某,男,22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潜龙岛宜家陈龙小区。他和罗某某是华莱士(经济学院)的科员,8月7日确认。他的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6:00坐地铁2号线,从苍龙东街站到中南路站,换乘4号线到武汉站。8:30左右乘坐D 3241(一号车)到鄂州参加培训。同样在开会的蔡某某被带到鄂州武都中学华莱士店,中午在楼下餐厅吃牛肉粉。见面后,蔡某某驾车将其送到鄂州火车站,乘坐D 3256(2车)于17时56分返回韩。在武汉火车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2号线返回华莱士(经济学院),23:00回到住处。
7月29日上午待在家里,15:00-17:00在九尾狐网吧(杨桥湖大道店)上网,在网吧附近的小吃店吃饭,然后回住处。
7月30日上午住在家里,15:00左右在潜龙岛湿地公园附近的甲鱼店吃晚饭,18:00到达武汉蜜月酒店,7月31日3:00骑电动车回住处。
7月31日-8月6日,每天15:30-23:30上班,期间负责店内工作和外卖送餐(涉及区域包括恒瑞创智天地、研发创新中心、光谷新中心、宜家陈龙等小区)。每天下班23:30去钟白罗森(神学院店)或者联谊百(晨曦超市阳光店)购物,然后骑电动车回住处。其中8月2日因停电提前下班。我和室友骑电动车22:30到我家富富桥(潜龙岛店)按摩到8月3号凌晨1点。骑电动车回住处后就没出门了。
8月7日8时30分,同事罗某某(确诊病例)被送至隔离点。随即,郭某某被社区人员安排的专车送往隔离点。23时,感觉身体不适,转入江夏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8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二:李某某,女,52岁,现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四小区。她与蔡某某结婚,其活动轨迹如下:
八月三日,没有出门。
8月4日9点15分,去小区21个菜鸟驿站送快递,然后去四个小区的核酸采样点采样。测试结果是阴性的。
8月5日17:00到21个菜鸟驿站取快递,其他时间不出门。
8月6日上午10点,我开车到王家墩地铁东站C2出口接女儿回家。10点50分去长庆路“中石油中能燃气CNG加气站”加油,11点20分回到家。因丈夫蔡某某感觉身体不适,16时,社区工作人员将夫妻俩送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8月7日,蔡某某确诊后,李某某及其女儿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送往金银湖街道卫生院隔离。
8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 戴某某,男,38岁,现住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万科嘉园。与8月5日无症状感染者沈某某存在关联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8:00从武汉站乘坐高铁G1521(06车016F)到长沙南站,然后到达长沙雨花区。
7月29日15: 00从长沙南站乘坐高铁G1006(07车016D)到武汉站,17: 00从武汉站乘坐出租车(鄂ADA2097)回国。
7月30日8: 00从光谷一路文浩路站乘坐913路公交车到高辛大道地铁光谷生物园站。下车后步行至振坤兴实业超市(武汉)有限公司,12: 00在公司四楼食堂用餐,18: 00乘坐913路公交车回家。
从7月31日到8月1日,我一直呆在家里。
8月1日15时30分许,戴某某一家三口及同楼朋友共10人,驾车到东湖海洋世界水上乐园游玩(期间无症状感染者沈某某也在此游玩)。18:30,一行人乘车离开水上乐园,去了文华学院门口的小吃街,然后开车回家。
8月2日白天正常上班,17:30去小区楼下的钟白超市购物,吃完饭下楼。
8月3日上午,我正常上班。13:40打车(鄂AD52630)到盛帆电子科技公司(庙山阳光大道),16: 00打车(鄂ADF6523)到我家。
8月4日到8月6日,我正常上班。6号晚上,我参加了社区所有成员的核酸筛查。8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送医院隔离治疗。8月8日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2: 南某某,男,57岁,在中建三局沌口项目工地上班,住工地宿舍。他的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1日,每天主要活动是工地和生活区。
8月2日,现场被封控后,安排在集中隔离点隔离。每日进行核酸检测。8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运送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3: 胡某某,男,19岁,现住江夏区潜龙岛开发区李淼新村,与江苏淮安某旅游团有关联病例。他的活动轨迹如下:
7月27日14: 30到达荆州火车站,17: 19乘坐D5778次列车,19: 05到达武昌站。
7月27日-7月31日,15:50-23:50在华莱士(经济学院)工作。
8月1日请假,没去上班。
8月2日,他们作为从荆州站返回的人被转移到隔离宾馆。
8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4: 夏某某,男,53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道江南总督府小区,系詹某某工人,8月7日确诊。他的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6日,每天5时至5时30分,步行至东湖村红绿灯路口,乘坐张某某驾驶的面包车(鄂AM972F)至武昌白沙洲、亚东方项目工地(同车其他人员4人),中午在工地食堂吃午饭,18时乘坐张某某的车返回东湖村路口,自行回家。8月5日晚去江夏职业技术学校做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5时30分,前往上述工地,发现工地已被控制,回家。
8月8日9时被送往江夏区人民医院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有穿越上述人员活动轨迹的市民朋友,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机构报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