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污染天气应急办

一平方公里2022-08-26  7

自贡3月1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附限行措施)

受不利天气影响,3月17日至19日自贡出现轻至中度臭氧污染风险。

根据《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3月1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黄色警告

I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周一至周五7: 00至22:00,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大型柴油客车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

2。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扬尘物料的车辆24小时禁止在限制区域内通行。

二、机动车限行区域

恶劣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下简称“限行区域”)主要是货车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的区域。

主要包括:

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唐坎路、交通路、东兴寺地区等。

大安区仁和路、光华路、人民路;

高辛区惠东路、丹桂街、惠兴路、龙惠街、通达街、兴川街、惠川路、惠南路;

贡井区公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玉路、小西街、常征大道。

三、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执法车、保险稽查救援车、银行运钞车、环卫车;

(二)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道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仪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可以不受尾号限制,但必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5)挂有“制造”或“获得”字头牌照的车辆和获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汽柴油(汽油)专业运输车辆需要进入货运汽车限行区域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按照原货运汽车进入市区的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限制的其他车辆。

第四,警告解除

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35426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