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收集证据的,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如果事故车辆被扣留,会产生相关费用。事故车辆的停车场收费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1.事故车停车场收费吗?
公安机关扣留事故车辆时,产生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当事人不需要支付相关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行政机关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而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是公安机关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三十七条要求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的完成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
可见,检查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具体情况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扣押的物品。
三、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坏赔偿标准
车辆停运成本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损坏。受害人使用受损车辆进行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在受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而减少经济收入,或者日常停运损失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熄火造成的损失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请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受损车辆熄火造成的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熄火损失,也有权向事故责任者要求赔偿。根据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规定,这种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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