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责人伤交通事故扣车几天
发生交通事故,相关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定相关责任。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车辆会被扣留取证。那么,交通事故拘留人我要负责几天?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时间规律。下面,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一般情况下,为查明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留车辆的,应当在查明事故原因后予以放行,即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一般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涉案车辆最长68天内返还。
4.交通事故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条例(2008)》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5.受害方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扣留车辆至诉讼终结。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交通部门的现场调查。交警部门审查现场勘查记录后,应当要求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为了检查的目的,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救治结束或者确定损害结果后,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的,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的,填写调解终止书,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委托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在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履行判决的义务人在判决或者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义务人强制执行赔偿义务。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你寻求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