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缴费比例


呼和浩特医保缴费基数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缴费工资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或薪金总额的月平均工资(年缴费工资总额÷12)确定。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550.54元(5688.17元× 80%)的,按4550.54元核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高于4550.54元,但低于17064.51元(5688.17元× 300%)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高于17064.51元的,核定缴费基数为17064.51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确定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凡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5688.17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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