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作业指哪些

督察组2022-08-26  10

高危作业包括哪些 高危作业的范围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包括室外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交通工具等。高危作业在活动过程中具有高度危险性。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控制活动中的风险,降低损害的概率。这也决定了法律对这类活动的程序有严格的规定,或者对这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赋予其特殊的责任。

确定高危作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肯定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操作。2.必须是活动过程中的危险作业,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即使造成了损害,也不属于这种责任。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才能开展活动的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的赔偿责任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个,即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个原则的适用领域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各方均无过错但损害后果已经发生的情形。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其适用范围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非行为人故意,也非受害人和第三人故意,但法律规定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弥补特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34450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