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中国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建设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最重要的是环保部门,一定要做好执法工作。那么拒绝环保执法的处罚是什么?让边肖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拒绝接受检查,称执法人员证件有问题,未提供环保信息,锁车门,拘留执法人员1小时以上。这起恶性妨碍执法事件发生在4月16日上午。环保部第十五督查组在检查山东吕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阻挠并扣留,公安机关赶到后才让检查组离开。
这一事件并非孤例。
就在两天前的4月14日,环保部第十二督查组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楼镇坡头村东西屯工区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拒绝接受检查。4月16日,第19督查组在山东聊城也有类似经历,只是在济南执法受阻。茌平鑫隆钢铁有限公司被发现直接排放大量生产废水,工厂工作人员拒绝开门检查。17日,第十五督查组在山东济南检查杰龙清洁助剂有限公司时受阻。第28督查组在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永德纺织厂准备进厂时,被工厂工作人员发现,立即锁门,停产,拒绝检查。
更有甚者,第九督查组17日在河北省邢台市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证被抢。4月5日,环保部宣布,将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在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上述阻挠执法事件就发生在此期间,被称为“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据环保部最新通报,截至4月20日,各督查组已完成对28个城市的首轮督查。据统计,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共发生拒绝检查、阻碍执法事件11起,涉及山东济南等6个城市。
在4月21日举行的环保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坦言,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犯罪高发、频发,仍没有根本扭转。企业顶风违法排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暴力抗法的案件时有发生。相应的,全国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繁重的执法任务。
拒绝环保部门执法检查的,根据法律规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前段时间济南拘留环保督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自觉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必须综合治理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创造适合人类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行政、法律、经济、宣传教育等。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防治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工业生产排放的粉尘和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和噪声,海上船舶排放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市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垃圾等。
(二)防止建设开发活动造成的环境损害,包括防止建设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干线公路、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填海造地活动、开发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造成的环境损害和影响,以及设立和建设新工业区和新城镇造成的环境损害、污染和影响。
(3)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存环境、自然发展历史的特殊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保护。此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都属于环保。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这一基本国策的实施。
环保执法具有强制性,环保执法部门必须用好自己的权利,保护环境问题,改善环境。拒绝环保执法可以强制处罚,严重的可以结案前。更多法律知识,请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