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椰岛实控人、控股股东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绝对值符号2022-08-26  20

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椰岛实控人、控股股东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最近海南椰岛(600238。SH)一直麻烦不断。

红星资本局6月28日消息,海南椰岛实控人封彪及海南椰岛控股股东北京东方盛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骏”)再次遭到上交所通报批评。

经查明,2021年6月22日,海南椰岛披露,东方盛骏于2019年6月19日将所持公司全部9341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桂海。委托期限为24个月,投票权委托于2021年6月18日到期。委托期满表决权解除后,王贵海在公司实际能控制的表决权股份为0股,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东方盛骏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拥有9,341万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方盛骏,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方盛骏第一大股东封彪。

同日,海南椰岛原实际控制人王桂海披露了一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现控股股东董、现实际控制人未能及时披露详细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他们直到2021年7月24日才披露详细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了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的核查意见。

上交所认为,海南椰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在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义务,未按要求及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上交所决定对海南椰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上交所将向证监会通报本次纪律处分情况,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这不是封彪第一次因未及时披露信息而被上交所开罚单。

2017年12月4日,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海南椰岛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失实,2016年度业绩预告严重滞后。上交所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董事会秘书易博给予通报批评。

红星新闻记者邓李晨

编辑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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