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退缴


呼和浩特个人公积金退缴怎么办理?

客户:受薪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 0471-12329

提取时限:一旦所有材料齐备。

业务处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处理材料:

1、单位出具的退款指令(加盖单位预留公章);

2.个人提取公积金明细(2人以上时,提供单位预留的公章或财务章);

3.其他辅助材料(非必需品,根据情况提供);

4.代理人的身份证。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每种材料一个。

办理材料的签字要求:由支付材料的员工签字。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材料齐备后打电话→前台录入信息→经理签字→前台打印业务回执→完成交易。

:

该业务用于处理本单位下个人公积金的多缴或错缴。单位经办人将单位下的个人公积金退还至单位临时账户,退还人和单位经办人到场签字确认。临时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后期正常汇款或补缴,也可退回公司银行账户,需由公司临时账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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