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单位资料全部修改变更指南(2020)
客户:实缴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471-12329
提取时限:一旦所有材料齐备。
业务处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加工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书;
2.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原件;
3.新的社会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5.其他辅助材料(非必需品,根据情况提供)。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每种材料一个。
办理材料签字要求:支付员工签字。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变更材料齐全后叫号→前台录入审核文件→后台拍照→经办人签字→前台打印变更单→结案。
注:
缴存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并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该业务主要用于变更公司名称,其他基本信息变更也可以同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