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个人资料修改指南(2020)
客户:实缴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471-12329
提取时限:所有材料齐备,即可立即提取。
业务处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加工材料:
1.个人信息变更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其他辅助材料(非必需品,根据情况提供)。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所需材料各1件。
材料签名要求:受薪员工签名。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变更材料齐全后叫号→前台录入审核文件→后台拍照→经办人签字→前台打印变更单→结案。
注意事项:
该业务主要用于身份信息的简单变更(如:姓名发音与单词不同,因升级导致身份证号校验位改变);因个人姓名变更或二代身份证号码重复导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户口本变更信息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证明;如果开户时单位提供的信息有误,需要单位出具身份证号或姓名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明,由单位经办人和修改人本人到我中心服务大厅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