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116号通告: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2022年第116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部分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高危地区包括从未分“三区”的镇(街道)来郑(回)且7天内在社会上有感染病例的人员,入郑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从中风险区来(回)郑州的人员进入郑州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当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三。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区县(市)包括从未划分“三区”的区县(市)来郑(回郑)且7天内在社会上有感染病例的人员。除了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的人,进入郑后实行“三日两检”。
四。对社区传播或暴发高风险地区来(回)郑人员,具体控制措施待研判后确定。
上述措施将根据各地依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公布的新“三区”进行动态调整。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