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租房怎么申请?
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材料及格式: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与本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收入证明;
4.结婚证;(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提供单身说明)
○低保户:公租房低保障申请审批表原件。
二。非本地户籍申请人材料及格式: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与本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收入证明;
4.结婚证(结婚时提供结婚证,未婚时提供单身声明);
5.呼和浩特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证明或公积金证明。
注:以上已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十个全覆盖”等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申请人均不能申请。
处理材料签名要求:
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区住房保障部门等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审核材料无误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中心信息管理系统;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街道办事处;
4.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各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各县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无异议公示,并将申请人信息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6.公租房向社会公开分配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各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调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摇号人员名单;
7.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通知工作人员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未中签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重新摇号。
注:以上已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十个全覆盖”等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申请人均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