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樊哙出身贫寒,却只是个卖狗肉的,为了挣钱养家。樊哙虽然卖狗肉,但刀法很准。如果顺着狗的纹理,割下来的狗肉会干净、漂亮、更美味。
樊哙身高一米八,力大无穷,在市场上卖狗肉,十分显眼。再加上他出手大方,所以他的摊贩总是人多。樊哙只能勉强糊口。
樊哙住在沛县河西,刘邦也住在沛县河西。如果樊哙没有遇到刘邦,樊哙也救不了他九死一生,冲上战场。正是因为他遇到了刘邦,两人开始了不解之缘。
刘邦的年轻人穷没钱,住在河西,而樊哙在河西摆摊卖狗肉,刘邦却经常吃樊哙的狗肉不给钱,说是赊账,经常赊账不还。时间长了,樊哙的蝇头小利让他吃不消,只好悄悄从河西搬到河东去卖狗肉。
然后,连续三天,刘邦都吃不到樊哙的狗肉。一打听,才知道樊哙已经过了河,急忙往河东去了。那时候泗水很宽。平时只有一艘木船,人多船少。刘邦没有摆渡钱,挤不进去,口水直流。我碰巧看到一只老乌龟在游泳,它贪生。 噗 跳,跳到悍妇背上,不一会儿,就到了河东。这时樊哙正在集狗肉摊,刘邦问樊哙: 生意怎么样? 樊哙: 开市前三天,有一车狗肉。 刘邦看到就吃狗肉。说也奇怪,刘邦一吃,身边的人都围了上来。是打架,不是 mdash会,会把三天的狗肉全部卖完。之后刘邦每次去赶集,总是让老泼妇背他过河,去番哈狗摊免费吃狗肉。
虽然狗肉卖光了,但樊哙几乎对刘邦恨之入骨。刘邦是谁?他吃饭不给钱,一点都不会尴尬。他来河东是想避开他,但刘邦还是来了。樊哙生性单纯。他责怪刘邦之后,又责怪那个不该背刘邦过河的老头。他偷偷把老鳖杀了,放在锅里和狗肉一起煮。刘邦吃的时候觉得狗肉比过去新鲜。一问才知道是樊哙把老悍妇杀了,和狗肉一起煮了。心里不高兴,嘴里也说不出话来。
刘邦很快就当上了司商的亭长。想起樊哙杀了老汉不让他过河,朋友不够,就以樊哙脾气暴躁不能随身带刀为借口,派人没收了樊哙的刀。樊哙没挨刀,只好把狗肉煮得更透,用手撕了再卖给别人。谁知撕了的狗肉吃起来比刀割的更香更漂亮,生意更好做。
后来刘邦做了皇帝,樊哙也被封为舞阳侯。有一次,刘邦从徐州回到沛县,想起家乡的狗肉很好吃,就叫上家乡的长辈,拿着一大块狗肉喝酒。酒过三巡;刘邦一时兴起跳了舞,写了《风歌》。这样一来,沛县的狗肉就更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