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1第三次补考不用交场地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学习驾驶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2.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并且需要重新报名,重新预约考试;3.第三十八条规定,学习驾驶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在有效期内未完成考试的,已通过考试的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