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发布条件
1.急诊科(120治疗组)医师
(1)2014年12月底前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办全日制毕业生(不含本科、专科毕业生);
(2)临床医学专业;
(三)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有三甲医院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类别为临床;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救护车司机
(1)男性,身体健康;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有B2或以上驾照
(4)具有5年以上B2驾驶经验;
(五)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体检中心外出体检的司机
(1)有A1驾驶证;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二。注册材料
申请人必须携带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下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岗位须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驾驶员岗位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和驾驶证;
(三)相关资质证书和执业证书;
(4)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作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简历中涉及的必须提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任何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信息的人将对此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必须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请保持考生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6日-1月13日(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二)登记地点
河北省人民医院人事处(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河北省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
联系方式: 0311-8598867、85988314、85988952
对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医院要进行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报考司机岗位的,需要经过专业测试,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