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属、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于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内外著名的高等学府。为适应新时期东南大学“双一流”建设要求,提升辅导员内涵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按事业编制聘用。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专职辅导员15人,其中苏州校区4人,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学位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5)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主要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学院学生会(团委、考研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学校学生会(团委、考研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1年(含)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 3年(含)以上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三。应用方法
(1)请下载附录1和附录2,如实填写后寄往seuxgb_zhaopin@163.com。并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放入文件夹压缩):(1)身份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3)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4)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专职辅导员计划是一个长期的招聘计划。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我校将不定期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我校将及时公布每期的招聘结果。
相关要求如下:
(一)要求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申请表填写的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和学籍网上填报的专业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Xuexin.com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2)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学院党委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团委和学生管理部门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由高校人事部门(不含高校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颁发,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工作经历证由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颁发。证书必须写明岗位和岗位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工作经历不包括学生时代的个人实习和兼职经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东南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设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法
(1)考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考试前我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原始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笔试、首轮面试测评、心理测试、二轮面试测评。
(1)辅导员笔试,第一轮面试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关系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测试,也关系到自己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辅导员笔试和第一轮面试,然后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2)心理测试;
(3)第二轮面试测评:学校围绕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对考生进行第二轮面试测评。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空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时,在已通过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分并列,则按照最终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宣传和就业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东南大学官网人事部首页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东南大学将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不再递补。首次录用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取消聘用资格:无工作单位的,在学校通知其办理聘用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学校通知其办理录用手续后的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关系的证明(规定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为2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拿到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
七。招聘纪律
如发现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有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25- 52090280(党委教育产业司)
05-52090259,52090260,83792753(人事部)
附件1:东南大学专职辅导员申请表
附件2:东南大学专职辅导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