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所需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书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处理流程1.接受
2.回顾
3.决定
4.完成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处理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住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户籍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的监护人应当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一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将核查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信息。
婴儿出生5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查。
父母双方户口都属于大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出生的子女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户口属于大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生子女以非学生集体户口申报。
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的部队所在地,或者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是当地居民,出生的孩子就登记在该居民名下。
其中,户口注销前与父母同住一户的现役军人,其中一方为本地居民为外地户口的,也可以在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如果母亲是浙江的军人,也可以在母亲的部队驻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