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购房落户所需材料
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异地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一)在经常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
(二)夫妻相互投靠的;
(三)未成年人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的;
(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投靠子女的;
(五)符合市政府(行政公署)规定的户口迁移条件;
(六)符合本规范中其他户籍迁移要求。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合同
4.结婚证书
5.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6.身份证标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