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出台城镇落户新措施主要内容
“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推进城市人居的若干措施”[S2/]
办法实施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
措施的主要内容
(1)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人才落户不受居留时间限制等条件限制;拓宽人才落户渠道,取消集体户直系亲属不能随迁的规定,在我市有接收户的情况下,允许人才到接收户投靠;全市所有户籍窗口均配备“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本办法中的“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放宽人员落户条件。凡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条件的,均可申请在市内四区、开发区、吴起县城镇落户。
(三)全面放开直系亲属落户条件限制。维持现行直系亲属落户政策,全面放开直系亲属落户限制,取消直系亲属实际居住条件。
(四)放宽设立集体户的条件。集体户可以15人以上设立,也可以调整为5人以上设立;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集体户,或者放宽到个体工商户。集体户实行到户经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可单独打印户口簿(原集体户可单页打印户口簿,不打印)。
(5)提供多样化的结算方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私有房屋的,经房主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的地址落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私房房主不同意落户的,可以离开单位、人才、社区集体户。具体的落户流程、申请材料、实施细则都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