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专业岗位公告
南京艺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艺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8日09: 00至10月18日16:00;
3.陈述和答辩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2021年10月19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2021年10月1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经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关于登记的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1 ○ 3,(招聘职位表中如有其他要求,请按其要求执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0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递补。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检查方法、时间和实施措施
(1)对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招聘和考核的时间、地点。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教学岗位实行考前资格复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需要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④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评估方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考试(笔试);面试(试讲);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考核包括专业考核(笔试)和面试(试讲)两部分。
1。专业考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试讲)。专业考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 3确定面试(试讲)人选。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2。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试讲)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工作编号为058/059/060/061的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职位及排名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总分:考生考核总分按百分制计算,总分换算如下:总分=专业考核(笔试)成绩× 50%+面试(试讲)成绩×5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有岗位总成绩一致计算。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从报名截止到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部门网站名称也可在此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分数、招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空,学校将讨论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学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83498460
联系人:全老师
七。招聘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联系人:鲍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jytrsc@ec.js.edu.cn,
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