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业务暂停办理的通告

宿雨犹眠2022-08-25  20

6月30日广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保各项业务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广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于2022年6月30日18: 00起暂停业务经办系统,2022年7月25日8: 00上线运行广西“数字智慧社”信息系统。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2年6月30日18时至2022年7月25日8时。

二。暂停服务内容

(1)暂停事项。

全区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卡等所有业务,缴纳社会保险费,暂停所有线上线下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二)中止服务的方式。

1.线下渠道:全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社银融合”服务网点、街道(社区)社会保险便民服务网点、村服务平台、一体化社保自助机具等。

2.网上渠道:广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所有网上社保服务渠道,如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服务号等。

3.外部渠道: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国社会银行合作银行网上渠道、其他与广西社会保险业务相关的渠道。

三。恢复服务的时间

2022年7月25日8: 00起恢复线上线下渠道和业务办理服务。

四。温馨提示

(1)暂停服务期间,未及时办理的待遇申报业务将在业务恢复后先行办理,不影响参保人的社保权益。

(二)停服期间,因未按时申报导致社会保险费未缴或多缴的,可由弥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停工期间不计算滞纳金。参保单位2022年7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顺延到8月份缴纳。

(3)在暂停服务期间,受伤工人因受伤需要继续治疗或转诊到医院。符合《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指南(2020年版)》相关规定的,受伤职工可先行救治,待系统上线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2022年7月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待遇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凡因系统暂停而不能及时申报的社会保险待遇,可在系统上线后申报补发。

(5)2022年7月份发证到期的人员和到期前未在认证人员的人员,其中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8月4日前补办,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在8月10日前补办。认证后恢复待遇,补发非认证期间停止的待遇。

(六)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障卡申请、激活、注销、正式挂失和换卡、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等业务。如果社保卡丢失,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部门业务窗口手工办理挂失。7月16日18时至2022年7月18日8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暂停社保卡结算,持卡人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相关费用。

(七)业务恢复初期,请合理选择时间,尽量错峰办理,避免拥堵。

请理解系统切换给你的生活带来的不便。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12333或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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