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高中转学条件
松江区普通高中转学
(一)适用的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空余名额的普通高中就读: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核对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上海市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注: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学生在纪律处分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会在学期中间转学。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因搬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空余名额的普通高中。转入学生当年在本市参加中考的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统一录取分数线。
(二)转让和安置
有名额的高中将根据学生学业情况评价结果和学校办学条件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转学。
注:资料来源于松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