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安排部署,经省疫情应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6月27日,省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情况科学准确做好疫区风险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全面落实“防疫、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首都政治工作。
做好受灾地区进入河北人员的登记服务工作
明确备案范围。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镇、直辖市街道)的人员,以及当地7天内出现阳性感染的县(市、区、旗、镇、直辖市街道),虽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在进入河北前应进行报告。其他地区的人来河北和回河北都不用报。
畅通举报渠道。各地要及时公布进入河北人员的联系方式。需要报告的人群应通过河北卫生码“疫情风险自报”模块提前48小时报告,或直接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宾馆等报告。,或者代表家属举报。
做好备案后的服务保障。报告负责人要准确把握防控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做好分类登记报告。县级防疫站要加强报告后的管理,需要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的,要明确专人对接服务;对按要求需要健康监护的,要及时纳入社区管理名单,全程服务管理。
准确实施控制和监测措施
严格掌握集中隔离对象。对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河北等风险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严格把握家庭医学的观察范围。对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含直辖市乡镇、街道)进入河北的人员,以及7天内本地阳性感染的乡镇、街道(含直辖市乡镇、街道)进入河北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上门服务”。居家医学观察应当“单人、单户”或者“单人、单间”,同一家庭的居民应当共同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规范健康监测服务管理。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进入河北的其他人员,虽未划定中高风险区,但对7天内社会上出现本地阳性感染的县(市、区、旗)进入河北的其他人员进行7天监测,做到“贴身保护,避免聚集”。
标准化隔离控制期间的核酸检测频率。在分离期的第1、2、3、5和7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家庭医学观察的第1、4和7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分别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保证对进入河北的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规范入境河北人员核酸检查。除通勤人员(与京津核酸检测要求一致)外,其他进入河北的人员,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河北。
做好进入河北后的首次登陆点探测服务。对于其他进入河北的人员,提供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根据自己的意愿抽取样本,让他们愿意做所有的检测。
继续进行规范化核酸筛查
坚持每周组织免费预防性核酸筛查。实行公共场所测温查码制度,及时排查发现疫情风险;17 .对关键人群的测试频率应不低于规定的频率。12小时内将核酸检测结果上传河北卫生码,并在河北卫生码设置“核酸检测定时提醒”服务,方便群众及时检查。
方便大众的核酸取样。合理设置便捷的核酸采样点,优化核酸采样时间安排,方便群众就近采样。
持续优化大货车服务
严禁随意限制货车通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绿色健康码、体温正常、但旅行卡上有*号的旅客,提前申报并实现“点对点”引导接机后,将立即放行。
做好免费检测服务保障工作。对于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但旅行卡有*号,且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驾乘人员,在首个落地点提供“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服务。如果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他们将被立即放行,被“点对点”引导至装卸目的地,实行“接、离、追”制度。
做好通勤人员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实施与京津一致的通勤管理措施。压实属地责任,管理京津冀通勤人员名单台账,落实社区防疫服务保障和联系等措施;实施与京津接轨的通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码查验制度。
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保障。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勤人员,在首个落地点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因疫情造成正常通勤困难的,要为其工作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