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呼和浩特市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一、事项名称
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二。处理条件
对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且已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搬运要求
1 .《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民事登记证、开设“网店”)复印件(一式三份)应提供注册页面网址及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清单、单价。
3.申请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企业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四。处理方式:离线处理。
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处理地点和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