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个税汇算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处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办理年度决算;
(二)通过用工单位(包括按累计扣缴法代扣代缴其劳动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办理。
纳税人要求代理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和退(补)税。
由单位办理的,纳税人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与单位确认,补充2020年度在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相关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要求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应当与纳税人签订授权委托书。
或者单位受托人在为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发现纳税人申报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者受托人进行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进行更正申报。
处理通道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优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将申报表寄往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布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