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和浩特女兵报名流程
2020年女兵招募流程
①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招聘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请于8月15日前登录“全国招聘网”,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报名者当年高考相对成绩自动排序,并根据排序确定初步人选。
8月16日起在初选中被确定为预招募对象的女青年,登录“全国招募网”,下载打印《被招募女青年网上报名考核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同时应下载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和《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②初审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学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参加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③体检和评估
征兵开始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考察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学生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体检站参加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评。
④政治考核
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进行政治联考和走访调查。
⑤预订新员工
省招办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学历、年龄、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青年女性考生为预定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学历、高考原始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将同时在省、市、县三级招办张贴,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⑥获准参军
公示中有未上报反映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省征兵办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并发放入伍通知书。
享受义务兵优待,待交接、出发,送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应将加盖省征兵办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至原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