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关于餐饮商贸场所严格佩戴口罩的紧急通知
11月12日,四川省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发布《关于餐饮交易场所严格佩戴口罩的紧急通知》,对餐饮交易场所严格佩戴口罩做出了严格规定。
其中明确了两种情况下必须佩戴口罩,并针对不同人群给出了正确选择和使用口罩的提示。也鼓励公众可以要求不戴口罩的从业者立即改正或者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一、当你在商场、超市、农产品市场、专业市场、药店、宾馆、茶馆(棋牌室)、旅游景点、“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餐厅、食堂处于非就餐状态时。
同时建议不同人群正确选择和使用口罩。针对重点餐饮、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正确选择和使用口罩的“技巧”给出提示。
餐饮、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保安、售货员、售票员、厨师、酒店、餐厅服务员、快递员、外卖员、送货员、门卫、保安、保洁员等。整个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等级以上的口罩;
普通大众: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外科口罩或防护等级以上的口罩;
推动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覆盖鼻、口、下巴,鼻夹要压紧。
当口罩变脏、变形、破损或有异味时,应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
不要使用已经在跨区域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使用过的口罩。
督促各地收紧佩戴口罩各方责任。通知要求各地、应急指挥部统一牵头市场监管、卫生卫生、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化、公安、邮政管理、药品监督、文化旅游等部门,强化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督促终端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