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须知
亲爱的患者及其家属:
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患者医疗需求,自2022年6月29日起,医院就诊时间调整如下:
门诊治疗管理
1.6月29日起,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含大连行政区域内人员)需在72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回国未满14天的大连市外患者及陪同人员,需提供回国前后两份核酸检测报告。回国前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回国后每隔24小时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报告应在来院治疗前72小时内。
3.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史,请到本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持筛查症状证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我院不设发热门诊):
(1)最近21天在我国中高风险地区居住的人员;4天内,人员从重点关注、控制和封闭区域撤离;
(2)从事冷链及相关职业的人员;或者我的同住人是在新冠肺炎或新冠肺炎从事与感染者可能接触相关工作的高危人群;
(三)入境不满28天的人员;
(4)在最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如发烧、干咳、疲劳、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喉咙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
(5)门急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感染的患者和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的患者。
4.门诊要求实名制挂号,提倡网上预约,分时段门诊就医。会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提供现场挂号,但号源有限,门诊没有加号。不建议没有预约就来门诊。请患者朋友尽量按照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到达医院,避免聚集,增加感染风险。
5.目前我院不开展核酸检测。需要住院评估病情且无疫情控制风险的患者,请到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凭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办理住院手续!评估患者需要陪护,陪护也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6.就诊当天,患者需携带①身份证+②预约凭证,在预筛分诊处用手机扫描医疗机构防疫编码,查看国务院出行卡、辽士通卫生编码、风险筛查表,通过门诊1号楼预筛分诊处入口(白板间)调整流量,量体温,完成手卫生。门诊、老年或残疾患者、儿童、孕妇,限一名亲友陪同。
7.患者及家属在前往医院的全程中应正确佩戴口罩,不要在室内区域饮水,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看病时,观察一人一诊室,治疗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洗手液,治疗后尽快出院。
8.为避免在窗口排队缴费,请使用门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网上支付方式。
住院病人管理
1.住院患者严格执行大连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和医院防疫工作规定。
2.入院后,患者和陪护人员需要戴口罩,做好防护,配合病房做二次流量调节。
3.病人和陪护人员不得离开病房。原则上,他们不得被押送;确需陪护的,住院期间不得更换,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房。严禁参观。
4.住院病人如有发热,按规定外出到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如有再次调病房的风险,严格按照大连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实施隔离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