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2022年初高中入学政策
一、一般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采取户籍划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学位供应紧张的学校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六年一学位”,即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六年内优先获得一套房子,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整体入学。
我区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我区户籍学生的招生需求。经区、市教育局同意,可招收成都市户籍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成都市外学生。
(二)坚持入学考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评价等任何名义和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招生。区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竞猜”“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3)坚持公民同征。公立和私立学校同时招生。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未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所有已入学学生。民办学校如果补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不再招生。
被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录取的学生需要完成学位的最终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的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二。小学入学率
信息收集
区教育局4月28日前发布本地户籍公告。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和登记。2022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一年内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及含)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集网上信息。
(2)进入公立小学
5月9日至30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青白江教育微信官方账号进行现场审核预约。5月30日至6月2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照预约安排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对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点安排详见附件1)。审核时应携带本人户籍证明和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等。).6月18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6月21日,公办小学招生结果公布。6月22日至23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网上确认其公办和民办学位。
(3)进入私立小学
4月30日前,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民办小学公布招生简章需要区教育局审批。6月13日至16日,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就读民办小学。6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进行补充招生的,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充招生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进行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进行补录报名。其中,通过计算机随机招生的民办小学,将对已入学但未被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由符合条件的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递补。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三。初中入学
(1)信息检查
4月20日至27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更正毕业信息。
(2)入读公立初中
6月10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升学对应区域。6月17日至20日,市直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和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录取或多校划片计算机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放弃学位的,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5日,区教育局公布其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招生计划;7月7日组织全区公办初中采取划片招生或划片电脑随机招生并公布结果。
(3)民办初中招生
4月30日前,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要区教育局审批。
6月10日-11日,民办学校注册小学毕业生志愿直上我校初中部,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直管生随机电脑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5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计划。
6月17日至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在网上报名就读民办初中。每个学生可以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市直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全区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招生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招生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进行补充招生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充招生。其中,通过计算机随机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为已入学但未被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由符合条件的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递补。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接纳其他群体
(1)来青海随迁子女
根据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的《青白江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实施细则》(青教办〔2021〕2号),青白江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在4月20日-5月20日期间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习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局统筹招生。7月15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通知随迁子女的学校安排。
(2)接受特殊照顾者的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渝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3)其他
残疾儿童、本地区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及外国的适龄儿童按有关规定入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入学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入学。如果多个孩子因电脑随机录取无法同时在同一所学校(校区)就读,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孩子与其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五、规范学籍和转学管理
(1)规范学籍管理。学校应该严格登记学生。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进行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学生注册协调统一,每年9月至10月对新生进行逐一核对、分批导入。
(二)严格学生转学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强制未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学生因此休学的,由原学校和地方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加班方式选拔学生,新建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管理。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允许高年级小学转学。区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控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督高年级小学批量转学情况,坚决防止学生通过转学提前被抢。
青白江区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审核安排
2022年青白江区小升初单校招生范围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