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


呼和浩特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指南

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个或者多个被赡养人的扶养费,按照下列标准统一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金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

扣款对象:

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被抚养人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指定。或者约定分配的,应当签订书面分配协议,约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具体分摊方式和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均已死亡且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

扣款计算时间:

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的月份开始,到抚养义务终止的年底为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32294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