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2022小升初政策
一般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育为根本任务,建设好家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原理
(一)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采取户籍划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居住区、街道、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范围内学位供给不足的学校,实行一套住房优先解决一户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问题,其他随迁适龄儿童统筹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加强宣传解释,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青羊区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具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本市户籍、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入学,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二)坚持入学考试。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评价等任何名义和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招生。
(3)坚持公民同一行动。
公立和私立学校同时招生。青羊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未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所有已入学学生。民办学校补充招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初中招生
信息收集
1.青羊区小学所有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0日至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对其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制报名序号,进行学位认定和查询。
2.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青羊区外和成都市就读的,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财产证明。现在的小学会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上传材料,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城生”)的法定监护人,需要回青羊区初中就读的,须于4月20日至22日到区教育局,出示户口簿、监护人的财产证明、学籍证明、父母的申请,经审核后采集信息。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要在青羊区初中入学的,应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然后进入成都市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5.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的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9日至20日向区教育局提交数据进行信息采集。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月30日前,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公布本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1.志愿直升我校初中部的民办学校注册小学毕业生,于6月10日-11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直升。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可在6月17日至20日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于7月11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2日进行补充报名。
4.所有民办初中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三)组织入学
1.私立初中入学
区内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结果及时公布。任何学校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提前承诺录取。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采用计算机随机录取;未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所有已入学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在公办初中就读。
6月14日,区教育局在区属民办学校组织直接招生或电脑随机招生并公布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批准的初中招生计划,在我校直接招生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我校批准的初中招生计划。凡在我校注册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录取。其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的网上志愿和计算机随机录取。
6月15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区属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计划。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全区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全区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成绩。
2.公立初中入学
6月17日至20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报考市直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和公办学校划片录取或多所学校计算机划片录取;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7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录取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4)学位确认
7月8日至9日,民办初中、区属公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将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最终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的民办学位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按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报名
7月12日-15日,学生到录取学校进行入学注册。
接纳其他群体
(1)随他们一起迁移的儿童
按照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成都市就业人员和跨行政户籍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成都市就业人员和跨行政户籍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青府办〔2021〕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青羊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青羊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子女纳入划片范围;青羊区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子女,由区教育局安排升学。
(2)接受特殊照顾者的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渝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3)其他
按照规定,做好青羊区残疾适龄儿童、港澳台和居住在青羊区的外地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成都市青羊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成都市外的,由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申请,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证明、青羊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及劳动合同等。,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招生。
持旅行证入境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青羊区登记的,可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入学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入学。如因随机电脑入学导致多名子女无法同时就读同一所学校(校区),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子女与已入学的大龄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校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2022年成都市青羊区小升初时间表
工作项目 | 三月1天前 | 公布青羊区义务教育入学实施细则 | 四月第20-27届 |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网上信息。 | 第20-22届青羊区户籍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青羊区初中就读的,向区教育局提交信息进行信息采集。 | 4月20日-5月20日入学申请人携带子女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 30天前公布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简章。 | 五月9日至20日(工作日) | 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居住在青羊区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向区教育局提交数据进行信息采集。 | 六月第10名 | 小学毕业生家长查询公立初中对应区域。 | 第10-11名民办学校初中阶段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网上报名参加直升飞机。 | 第14届在区属民办学校组织直接招生或计算机随机招生并公布招生结果。 | 第十五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方案。 | 第17-20名市属学校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第17-24名成都十一中女生班网上报名。 | 29日市教育局公布市直学校录取结果。 | 第三十成都市第十一中学女生班采用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成绩,组织开展区内民办初中随机录取并公布成绩。 | 七月第五届 | 宣布该区域属于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 第七届组织区域内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录取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成绩。 | 第八至第九届法定监护人最后在线确认公私学位。 | 第11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区民办初中的补充招生计划。 | 第12次会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报名。 | 第14届组织民办初中进行补录,公布成绩。 | 第12-15届学生根据初中的安排进行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