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办理流程

社会发展的规律2022-08-24  10

办理初次申领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证在车管所初次申请的程序和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岗位按照下列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一)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对,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条件。3.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存储相关信息,并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的“受理岗”栏签名或者盖章。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验证的,可以先行受理,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前完成验证。核查结果证明不允许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终止机动车驾驶证的聘任、考试或者发放。(二)接受预约科目一考试,并颁发预约证书。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三)考试岗位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对申请人进行核实,考试结束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录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由考试人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字,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的编号,制作并发放准考证;考试不合格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四)接受科目二、三的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经过驾校培训的申请人,还应查看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预约科目三考试时保留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5)考试岗位按期进行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考试前应当对申请人进行核实,考试结束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录考试成绩;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当共同在审查结果表上签字;考试不合格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六)接受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确认验证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按照规定,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号码,并制作和发放机动车驾驶证。(七)档案管理岗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资料进行检查、审核、整理、装订、归档。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应当存储下列信息: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身体状况证明原件。(4)原始检查报告表。(5)准考证声明原件。(6)受过驾校培训的,还应保留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原件。

摘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32218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