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http://221 . 237 . 107 . 116:20202/
入读公立初中
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分三批。
1.第一批:C学区招收初中生,A学区招收初中生第一轮。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6日至1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8日至19日,按要求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20日组织C校区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并公布成绩。6月23日,组织了A学区初中入学计算机第一轮录取并公布结果。
2.第二批:市直学校录取。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为市直学校进行网上报名。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市直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受已取得的公办和民办初中学位,也不参加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或以划片、划片计算机随机录取的方式参加公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随机录取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新区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已录取学位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第三批:各学区初中招生(含A学区初中第二轮招生)。
新区第一批学校招生后的剩余计划和其他学校的招生计划面向整个新区开放。各学区学校优先招收本学区注册学生,其余计划按志愿顺序采取随机电脑招生方式招收其他学区注册学生。前两批初中未录取到公办初中学位并按政策享受新区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第三批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2日至4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7月5日至6日,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公布成绩。第三批初中学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区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统筹授予公办学位。
每批次公办初中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该批次志愿不再填报。小学开学信息采集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户籍由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采集信息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升学,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民办初中招生
4月30日前,经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新区民办初中招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实施。区内专项招生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
1.民办初中面临区域内专项招生。5月27日,发布了本地区民办初中专项招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日至2日,按要求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6日,录取材料审查结果公布。6月9-10日,组织随机电脑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志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面对区内专项招生志愿,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和计算机随机录取。
2.民办初中面向全市招生。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自愿报读新区民办初中,但未参加区内民办初中专项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将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个学生都可以自愿进入私立学校。6月30日组织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公布结果。
6月10日至11日,志愿直升我校初中部的民办学校注册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直升;参加过校内直招的学生,不再享受公办和民办初中的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录取。
7月11日,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如需补充,经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充招生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进行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进行补录报名。其中,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将对已经入学但未被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是未被成都市民办初中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组织民办初中补录,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