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市长热线的回复,南京的产假按照江苏省的政策执行。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方延长产假60天至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最新政策规定:
自实施计划发布之日起(2022年2月10日):
女方仍在原产假期间的,可按《实施方案》享受产假158天。
女方已经享受原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延长产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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