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花生豆腐2022-08-24  17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8号通告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8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焦炭进出管理。

1.在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和与其他省辖市交界的国省道收费站设立交通检查站,对进入省外及其他涉及疫情地区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如果没有有效证明,只能到最近的核酸检验点采样登记后才能进可乐。

2.如果市民没有不必要的失焦,没有县与县之间的流动,如果确实需要失焦,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失焦和复焦前,必须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各单位要落实外出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

3.驾乘人员通过交通检查站时,请提前减速慢行,打开车窗,规范佩戴口罩,服从现场指挥,积极配合检查。

第二,加强社会控制。

1.全市所有居民区(村)都设立了防疫岗。原则上只预留一个出入口。对进城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分包社区(村)干部和志愿者下沉参与疫情防控。

2.全市暂时关闭棋牌室、酒吧、KTV、桌游室、影剧院、网吧等非必要场所,各旅游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室内接待人员不得超过容量的50%,室外接待人员不得超过容量的75%。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全市各类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3.大专、中职等所有寄宿制学校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出入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教学。

4.暂停非商业性会议活动,严格审批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等机构暂停探视活动;公墓、骨灰堂(塔陵)暂停祭扫;推迟婚丧嫁娶。

第三,加强发热病人的规范化治疗。

1.出现发热、咽痛等相关可疑症状的患者,应主动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治疗期间采取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全市未规范发热门诊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禁收治发热病人。如发现有可疑症状的患者,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门诊进行闭环筛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医疗机构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四,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理性应对疫情,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筷子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保持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当地街道、社区(村)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或蔓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3月18日19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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