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谁创建的 三省六部制的相关知识
1.三省六部制度是隋文帝创立的。
2.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省指尚书省下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个部门有四个分部,总共二十四个分部。
3.三省六部制度自西汉以来发展了很长时间。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是为了划分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都发生了演变。
4.唐朝基本沿袭了隋朝的制度,并加以补充和发展,使其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由于在李世民避讳,它把人民事务部改为家庭事务部。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制度,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已经转移到其他机构,三省六部形同虚设。辽朝设立官员的方式和宋朝一样。
5.晋元明一省只有六部,晋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之省。1380年废除中书省,中书省分配权归六部。此后,六个部门取代了三个省的六个部门的体制。六部制基本保持不变。对于三省制,不同时期的统治者都做了一些不同的调整和补充。
6.三省六部制的特点是分散了宰相和中央的权力,将相对权力分为三部分,相互牵制;同时,尚书省权被分为六部分,既制约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促进了部门的牵制和机构的运作,强化了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