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调整解读
昆明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调整解读
1。移民局人员
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
2。在高风险地区有7天逗留史的人
对在高危地区居住过7天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3。在中等风险地区有7天逗留史的人
对已在中度风险区居住7天的,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4,在低风险地区有7天居住史的人
对已在低风险地区居住7天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离开所在城市,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
5。其他低风险领域
只需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提前24小时到目的地社区报到,进入昆明后24小时内再次完成核酸检测,持云南健康码绿码即可通过。其中,疫情防控针对以下情况实施:
对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当出现大规模疫情且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措施。
对紧密连接者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为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护。
对出院(舱)且核酸检测阳性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隔离控制措施。
对高危岗位的从业人员,离职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经常接触阳性物品和同批次物品的员工进行7天家庭健康监测。
对已经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0天的,可以解除集中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