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起辽宁调整来返辽人员健康管理服务要求
6月30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来(回)辽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有7天高危地区居住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度危险地区有7天居住史的人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低风险区居住7天的,3天内要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关于做好来(回)辽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的有关要求,现将赴(回)辽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对在高危地区居住7天的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二是对在中危区有7天居留史者,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三、对于有7天低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群,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各地要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和高、中、低风险区发布情况,准确组织实施相关防控措施,严防防控过度,层层加码,确保政策措施规范落实。
本通知相关管理服务措施自6月27日起实施。
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