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考试胜过聪明的报告!1000万人在用应用神器,马上体验>: gt gt gt网易高考智慧心愿
新京报讯据上海教育官微消息,5月22日,上海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一、深刻认识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年上海疫情防控压力大,同时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也面临严峻考验。各区、各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一切措施抵消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负面影响,及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
二、鼓励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本市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扩大人才市场需求,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动员在沪央企、市属和地区国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应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岗位,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SASAC所监管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形成的工资支出,可在当年据实支付,次年相应增加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对在本市大规模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优先考虑申请非沪籍毕业生落户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工作。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对在本市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三年内按实际从业人数给予每人每年7800元的减税。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离校后两年内首次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位以职工缴费当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按照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时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办好上海市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大赛,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联动,为高校毕业生公益创业就业提供综合服务支持。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站,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毕业生进行专项培训。加强街道、乡镇、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力量,招聘名额向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倾斜。
第三,发挥重点区域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和聚集作用。各部门、各高校要用好自贸试验区、五大新城等人才聚集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自贸试验区、五大新城等重点地区就业。在重点地区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缩短户口迁移年限、居住证专项加分等政策。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在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重点领域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融资和供应力度,推进职住平衡的人才住房规划,推动各类园区和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房,缓解高校毕业生住房问题。
第四,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扩大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规模,2022年推出370个左右“三支一扶”岗位。继续实施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调生”计划,2022年推出400个“选调生”岗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力度,组织社会组织招聘大学生就业,鼓励社会组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五大新城吸纳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力度,吸引更多优秀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新城就业创业。区级机关在每年的公务员招录中,要积极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和基层政法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中,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总数应不少于2021人。加大本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建立优秀人才储备库。加强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充分利用现有学费补偿减免、落户、升学等激励政策。
五、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习计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市认定的见习基地承担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创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可享受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的80%。有教学人员的见习单位可给予教学费用补贴,1名有教学的见习人员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直接提供见习岗位的就业见习基地和外派单位,与区人社部门推荐的见习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依法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留用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教学费补贴。在创业见习基地的跟踪帮扶下,见习结束后1年内实现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并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成功创业人数给予创业见习基地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教学费补贴。对参加本市就业创业实习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未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实习期未满的,就业实习基地剩余期限给予教学费用补贴。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事业提供综合服务支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本市高校毕业生依法设立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登记便利。
不及物动词为大学毕业生搭建一个大的线上线下就业市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整合上海“海聚蔡颖”云选拔会、“国有资本”招聘平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上海市新公共招聘平台,面向全市高校毕业生举办一系列综合性或主题性线上线下招聘会,开辟更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临港新区、五大新城、各级园区和重大招商项目吸引人才的优势,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定向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加强供需精准对接。教育部门要引导和推动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举办各类专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和面试、用人单位进入学校开展宣传招聘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络校园招聘活动和本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严格信息审核机制,注意保护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各级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频次,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和企业就业咨询,为企业招聘条件、岗位发布、就业政策咨询等提供就业指导。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积极推广使用“毕业生就业申请码”,采用大数据分析、开放数据共享等新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岗位信息与求职信息的“无缝对接”,提高匹配度,实现精准到岗。
七、加强就业教育和困难救助。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以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教育主题系列活动,不断完善“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培养新时代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充分发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竞赛,深入开展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合理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鼓励毕业生在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积极推进上海市女大学生职业飞行“海鸥计划”,建立完善海鸥计划工作站海鸥湾,帮助女大学毕业生更好地从学校人向职场人转型。做好精准帮扶,加强对家庭困难、肢体残疾、少数民族等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关怀帮扶。为重点困难学生和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建立就业援助台账,明确合同制,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要求给予优先援助,全力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学生实现就业。为数百万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分类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积极就业。
八、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本市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学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离校后2年内在本市首次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为以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毕业学年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九、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注册个体工商户当月起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扣除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满一年并按规定为至少一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在疫情期间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天使基金“雏鹰计划”已资助企业,受资助期内创业者无需记录逾期个人征信即可获得最长3个月的延期还款,具体由合作银行视受资助企业具体情况执行;基金“雏鹰计划”新资助企业,创业者首次还款延期3个月,2022届上海高校毕业生首次还款延期6个月;“雏鹰计划”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由最高50万元调整为最高70万元,评审、立项、资助环节向2022届上海市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创业训练营”、“研究生双创计划”等创业培训优先面向2022届上海高校毕业生,对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人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后续辅导等创业服务。
X.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相关服务。推进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再造,全面实现学生就业签约、毕业手续办理、出国申请材料准备等就业事务网上办理。,并减少学生的流动和聚集。用人单位要适当延长招聘、体检、合同录取时间。在确保企事业单位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确保学生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鼓励在家网上实习,双向缓解当前“就业难”“就业难”问题。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平台”,实现部委、省、校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严格落实就业“四个严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把推动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地区就业作为高校就业评价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房,多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开展保障性租赁房毕业季进校园活动,提供一批面积小、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的保障性租赁房,为在沪就业的无房毕业生提供针对性保障,让毕业生安居乐业。
高校要延长毕业生的学生时间,保留学生待遇,减轻他们的负担和生活压力。非沪籍高校2022届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将于6月开放,接受至疫情稳定的8月底,第二批将于2022年底开放一个月。
十一、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类政策岗位招聘工作。将各区、各部门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指挥棒作用。充分发挥全市高校招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部署,强化部门协调,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高校要认真实施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机构、场地、人员、经费”的要求;加强就业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广泛开展系列就业宣传活动,注重发现和深入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中涌现的优秀典型,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